就类 发表于 2006-9-23 01:02:20

6R封印vvvvvv同学的原因(0925加上補充)

vvvvvv同学在6R不同区内散布 诸如“这样的游戏是垃圾”等侮辱性语言;在大家都小小EG的帖子中,针对6R会员以及斑竹进行人身攻击,说66色情之类,明显超出常规EG极限。

然后,今天,(擅自?)代表森林要求6R撤除所有[森林的素材]。

我今天写这帖的目的是,想说明以下情况:

66_RPG和森林两家,作为中国较大的两个RM制作交流站点,很多会员是两边都注册,两边都发布,所以,根本没有所谓森林的或所谓66_RPG的(独家发布,禁止转载的除外——这种情况下,我们是绝对会撤除并处理无端转载者的)


而我们早就对擅自转载森林素材的id进行过处理,比如王乾龙之类,现在66_RPG如果还有森林朋友发布的游戏或素材,完全是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发布的。也希望原作者直接短信我,如果有现在还有侵犯您独家发布权的事情,我会立刻处理并郑重道歉。


我站在6R管理员角度,再次真心希望,大家友好交流,不想再看到6R的斑竹或森林的斑竹跑到对方论坛上做出些不成熟的事情来。我也在这里向森林里的朋友许诺,如果有6R的斑竹今后也发生类似的事情,对森林的新人打击,并且代表6R挑起些事情来,我第一时间撤除其职务。

                                                                     九泪敬上。9/23

既然,那帖冻了,但是很多人没有调查就开始指责起来,所以,我想继续补充说几句。3天后和一些不经常来6R的人,就不必回复了,我们就此事论此事,如果想发表比较合乎情理的言论,先调查一下好了。(另外,就打击新人,说别人游戏垃圾,这一点就足够封号了。)

vvvvvv,很多次出言过分,被66扣vip处理,被关监狱。
我在沟通后还帮他加上vip、从监狱里释放他出来——正是因为他是hs的斑竹,我给他特别的照顾。

vvvvvv同学应该知道我是怎么对他的,就算66对他有些“只要犯事就关监狱”,我还是很在乎维系关系的。(如果需要证据证明他的言论是怎样的,可以单独pm我,这里帖不出有关6R的地址连接。)

到那天,我一上论坛,看到vvvvvv代表森林要求6R撤除森林的东西(我要说几句,第一,很多会员两边都发素材与游戏,没有绝对的森林/6R之分;第二,如果是某ID一直在森林,而被会员无端转载,6R的处理是很严厉的,会清空vip或封id)我很气氛,特别是我还保留着当时66和vvvvvv聊天的纪录,他的口气与行为很挑衅与过激。

我一向争取两边从历史中走出来,日本和中国不还恢复了邦交。又没有血海深仇的。在暑假前我和yo姐还恢复了双方的连接。

我来这里发帖的目的不是责罪vvvvvv同学,而是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可能他年纪较小吧)包括6R的会员与斑竹,永远不要再做出有敌意的事情来。无论什么原因。

我希望能得到ms,kira,chaos,竹眉叶心等会员的谅解。我不是来吵架的。我也对hs没有什么偏见。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恩

3days 发表于 2006-9-23 07:25:43

发言前免责申明
1以下言论只是个人意见,不代表hs,6R任何团体性和他人意见。如果因为以下言论造成你对任何一方不良印象与本人及相关人士无关以及不负任何责任。
2所以意见不代表任何意思,只作参考,是否接纳和排斥请自行负责
3所有言论如果造成阅读者和相关人员的不良形象本人不负任何责任
4本篇内容纯粹个人意见,无论阅读完毕感觉是偏见、主观、道理、歪理与本人无关
5阅读者必须拥有独立思考能力,阅读完毕所造成你任何异议和想法与他人无关必须自己负责,不得以此篇内容作为谴责、猜测、骚扰等影响他人行为的导火点。
6如果无法接受此免责申明请无视此篇
7本人有绝对性有对此免责申明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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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封号处罚,对于封号这种举动也算是对他人人权剥夺行为,首先必须具备此人对其网站有绝对性的破坏行为,或则其违规程度已经超过删文锁文的基本处理手段的程度,才可以进行封号处理。
  本人不大清楚VVVVVV在6R所作所为,所以绝对这件事情我是绝对性没有权利说什么的,但是有一点我算是最公正的。
  1我与VVVVVV不熟所以我不会对她有任何偏袒行为。
  2本人非6R以及HS管理人物所以我没有任何立场困挠。
  以99所言中形容,VVVVVV属于文字上违规,最合理的处理手段应该是删除其不雅文章,如果不足够大可利用使用禁文出发,禁止发文二至三天的处罚。当然如果次数过度多的话是可以进行严重性处理。如果只是三四篇的话我觉得封号过度严重。
  疑点侮辱性言语,不知可否引述部分侮辱性言语呢,毕竟“这样的游戏是垃圾”这个一般人士看待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RM游戏也有很多不好的游戏,说其是垃圾虽然有不足之处可是最少是说出公正实在话,不然玩到一个让你咬牙切齿的游戏要说那个游戏是这样的游戏是圣物那么不就是一种欺诈了。当然每个人制作的游戏无论好坏都是他们心血,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我的建议是最好引述部分侮辱性言语会比较好,毕竟如果只是一句,根本无法说明什么,再加上本身立场问题,有时候看到他人一般的言论的时候都会觉得在挑拨。当然如果不便公开的话可以以短信形势发给相关人员,当然这个事情是VVVVVV个人的事情,最好的方法是和他沟通,还有一点是否确定是VVVVVV如果确定就与其沟通谈判,毕竟这是个人行为不代表团提行为,如果是团体行为大可向团体追究责任。

2素材问题,撤出素材的权力只有原作者和作品受托管理人员才有的权利,当然相对将其素材上传公开也是必须要接受其的授权。
  虽然很多时候都只要增加转载注明及原作者就可以直接上传公开,这个行为也算是擦边球行为。具体来说未受到授权的转载文也属于非法的,毕竟部分原作者是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他人擅自转载。在很多大型论坛,即便是论坛中转载他人作品都是不行的,更何况公开呢。
  相对这VVVVVV要求撤下转载,这个行为,虽然不可以说绝对合理,但是也不可以说无理。如果素材为他创作他是有绝对性权力要求撤下,或则有授权等等的,基本上只要说一下甚至不用说6R就必须撤下。相对即便没有这个绝对性权力,6R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公开,即便是以转载形势公开,也是理亏的。任何有都有权利指出其为非法转载。

3个人行为不代表团体行为-即便是在现实生活中照样会有人会擅自行动,更加不用说网络世界了。加上网络世界人与人之间是没有牵扯关系。

  每个人都是独立思考的个体,不可以以个体的行为来追究团体的。首先必须要了解是否为有人指示的,毕竟网络团体基本上无任何牵制行为,即便是管理人员,都不见的是一路人。所以个人行为是绝对不可以视为团体行为。

  如果是出于对与一团体管理人员投诉并非公开谴责的话,正确的方法是短信。当然第一点是要与当事者沟通,毕竟很多时候因为立场问题而对他人有一定的误会。举个例子好了,前阵子我沉迷于超女贴谴责历娜事件中,我觉得雪梨处事过分,雪梨认为我处事过分,在贴巴中大战十几回合,后来短信交流了一下,才知道两方根本都不是出于恶意的,而且个别的人行为是不可以代表全部,想说历娜不好的人也有不少人是出于恶意抹黑,但是也有不少人说的是实话,另一面不少雪梨虽然都是出于袒护历娜可是也有不少是偏激主义者对任何说历娜不好的人进行炮轰行为。这些都只是个人的,不可以代表全部。

  不管如何,如果是受人指示的话,6R大可找上门理论,但如果是个别的,这个是无法控制的,毕竟网络世界并不是现实世界,人与人之间是无法牵制的,有些人在一个网站是圣人在另一个网站是恶魔,你能说一个人的好与坏吗?!我觉得很难。

*我的建议-先于相关人等沟通一下会比较好

  虽然有关找麻烦的事情我个人不大清楚,因为我也有几个月没有去6R,所以不清楚,但是如果只是个别事件的话,找上门找别人做主我觉得有些多余,毕竟这是个别的,如果搞不妥当的话还会演变成笔战继续破坏感情。就好像好心做坏事似的。

  虽然对于对于6R部分人士的作风看不惯的人,我也知道也有不少人,这个我不否认这个是不存在的,不过也是因此不得不质疑6R存在对于hs人物的一种偏见,很多小事情会被无至限的夸大,当然6R人士也不可以说那些认识就是在抹黑捣乱,特别是捣乱这个是绝对不存在,毕竟很多人是发表对6R的谴责文章并不是在6R论坛,所以不是在6R的管辖范围,同时也没有在hs或者相关地方发表,基本上都在私人场所,所以也不算是彻彻底底的公开性质,至于抹黑,这点我不大确定,但是我所看过的多数都是有事实根据,属于指出缺点,至于是否存在恶意抹黑,我只保证我知道的哪些是绝对没有恶意抹黑的。也是这个关系我相信很多6R人士对hs人士存在偏见。因此我不排除6R人士在处理hs人士的时候存有私心。

  不管是对与错,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最好和VVVVVV沟通先会比较好。当然还有更加重要的就是确定一下是否是她本人所谓,毕竟网络这个东西很难测。如果确实是她做的,就和他沟通一下为何那么做,当然在指责他的时候也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如果只是一两篇就给他一个洙九族大罪那么不管你的理由在硬都会有人觉得你恨过分。处罚他人首要条件就是善罚分明,不是欲加之罪,犯什么法就应该给与相应的处罚,更加不可以涉及无辜。

  与他交流一下吧~~我相信你可以使用短信通知他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不是无风起浪小事变大事大事变死事。

红色流星 发表于 2006-9-23 09:31:09

行了……%
2个超长篇作者就剩剩吧……
行为分两种……1因为某种目的故意这么做……2为了这么做而故意这么做……
我想智商95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玄天 发表于 2006-9-23 10:10:50

6v没权代表森林,ロクロクアルピージ单方面封印他完全没必要在这里公开发帖.

叮当 发表于 2006-9-23 11:05:55

首先,封号这事就是某站长无中生有.这是你第1点错误!

我没有"代表"幻森,而且也没有"要求",而且说了"你不撤也可以,但我个人会对你采取一定的行动" 这是你第2点错误

而且请LZ描述一下带有侮辱性的语言好吗?叮当在任何叮当都是从来都不骂人的,更何况侮辱他人, LZ这样侮辱我的人格,我保留进一步采取行动的权利.谢谢

叮当 发表于 2006-9-23 11:14:57

那个,重申一下我在6R回的贴的要点,还有就是回一下1楼的

叮当并没有指名点姓的说谁作品是垃圾,这样会伤害作者,最多叮当只会用温和的语言告诉作者哪点不足,"垃圾"这个词,叮当不会轻易说出,就算是在叮当看来不是什么侮辱性词汇,而且这个词只有对自己的东西才会用的.

就这样

蓝蛇 发表于 2006-9-23 11:43:32

历史总是重演着,反正某处喜欢先转了再说,过去这类情况在国外也发生过,一般情况下是在素材的空白处打上水印。必要的话在网站上声明禁止某某处转载。
至于某处封ID挑事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了,反正是他们的地盘,没事少去,去了吃亏。不去他们那里,他们中间某位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士也会编造个马甲事件之类的来小小诬陷一下。而且故作神秘装,只是偷偷的告诉其他人而不敢公开。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不去,事情尽可能在自己的地盘解决,对于诬陷啊之类的权当耳旁风好了,就酱紫。

叮当 发表于 2006-9-23 14:16:09

反正某处是转了也不说,而且就算转了连出处、作者也不说。 就酱紫 (>///<好口爱啊...)

奈铃薇儿 发表于 2006-9-23 16:38:37

原..原来着贴在这边也发了...

库伊 发表于 2006-9-23 17:52:43

我家6v年纪小,头脑也不好,总是给大家添麻烦~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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