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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权即公理?】CNNIC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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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5 21: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aike.360.cn/cms/360-cnni ... 665d70190674e7dc5a0


而CNNIC和360的官司也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的。自2006年-2007年年间,360多次将CNNIC中文上网软件送至相关的公证机构、信产部和公安部的测评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表明,“CNNIC中文上网”软件符合恶意软件基本特征。而在2006年1月,网易发起的投票显示,91%的网民支持360安全卫士捍卫了网民的利益。2007年8月,3万多网民共同举证,包括360安全卫士在内的的18款国内外知名安全软件均认定CNNIC中文上网是恶意软件,并提示用户删除。名单中包括:AVG、卡巴斯基、超级巡警、mcafee、费尔动态防御系统、nod32、bitdefender、微点、Avast、WINDOWS 清理助手、熊猫卫士、spyware doctor、spy sweeper、Dr.web、星空杀毒、ewido、驱逐舰、Trend PC-cillin等。

而与民意相反的是,在360与CNNIC的官司中,法官却一再出现错误的逻辑推理。通过采信 “CNNIC自己通过光盘把中文上网软件送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证明‘该光盘软件不具备恶意软件特征’”,由此推导出CNNIC中文上网不是恶意软件的结论。

同时,针对360安全中心的一系列证据,包括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和信息产业部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分别出具了四份检验报告,法官以这些证据“均最多只能说明‘中文上网’具有一些与恶意软件的外在表现相符的共通特征”,而直接认定CNNIC提供的相反证据,来全盘加以否定360的证据。这样的证据分析、采纳和推断过程,显然也是违背事实的。

更出人意料的是,二审法官依然沿用了一审法官错误的逻辑推理,认为CNNIC提交的是其没有“作恶”的证据,因此认定CNNIC不是恶意软件——这就像法庭在认定犯罪时,可以通过证据证明一个人犯了罪从而推论这个人是罪犯,而不能通过一个人做过一件好事就认为这个人不是罪犯。后者的逻辑推论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很显然,终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是在其推理错误、忽视大量证据和事实、以及行使自由裁量权明显不当的基础上造成的不公平结果。



社会极其核谐。
发表于 2008-4-15 22: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就奇怪啊,怎么中文域名会被当作恶意软件呢?貌似的还不只这个东西呢
发表于 2008-4-16 00: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河蟹一切
纯良の吉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4-17 09: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4-18 02: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纯良の吉利君于2008-04-17 09:08发表的  :
相关法律还没健全,有时候会造成无法可裁的结果。
当然不排除一些机构收受贿赂而导致误判。

再客观的说
法官也不是电脑通
.......

這個..個人覺得法官就算不是電腦通...
也沒可能不去了解一下他們是什麼軟件就去審核這種案件....
畢竟要審這種案子..不去找相關業內及其他使用電腦人士討論研究的話....
也太奇怪了.....

現在越來越覺得網上的流氓軟件太多了= =
以前感覺很好的msn現在也越來越有問題..已經是半個流氓軟件了...
发表于 2008-4-20 10: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msn,古董机一碰msn必死
 楼主| 发表于 2008-4-20 15: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半政府半商业化的东西就是牛。
纯良の吉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4-20 17: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8-4-20 17: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要核谐社会
用核来警醒大众
发表于 2008-4-20 20: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
360还是很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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